警方完成第一階段實地測試使用隨身攝錄機的檢討,指大部分參與測試的警員都認為,隨身攝錄機有助警員執行職責,防止和偵查罪案和犯法行為,在處理對抗場面或破壞社會安寧事件時,亦可以提升行動效率和透明度,支持引入。警方指,在相當多的個案中,涉案人士因為知道被錄影,明顯變得冷靜克制,攝錄機可減低和警方發生衝突的機會,以及縮短警員處理事件的時間。警方計劃今年第二季,展開第二階段測試,為期一年,之後會進行檢討,考慮日後使用隨身攝錄機的範圍和長遠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