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視稱暫無技術方案滿足流動電視牌照及廣播條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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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4-03-14 21:30 最後更新時間 2014-03-14 21:30
香港電視網絡透過港交所發出公告,指從通訊辦最近的聲明得知,即使港視使用通訊辦建議的DVB-H傳送制式,提供流動電視服務,但隨著技術變革,將會令超過五千個指明處所內的電視機或其他非流動裝置,接收到公司的流動電視服務,屆時可能仍需要取得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董事會審視有關狀況後,似乎目前沒有任何技術解決方案,可令港視既滿足流動電視牌照的規定,但又不抵觸《廣播條例》規定的情況下,長遠地提供流動電視服務。港視表示,會就流動電視業務在法律及技術方面,繼續與通訊辦商討,並尋求通訊辦澄清。董事會將積極審視公司的狀況,並採取認為合適的措施,包括尋求法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