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兼港澳研究所研究員的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韓大元,在一個基本法政改講座上表示,普選方案不能夠繞過提名委員會,即使機構提名是對選民權利的限制,亦是受基本法認可,是合理的限制。韓大元提到,不可能追求無限制的選舉,關鍵是限制是否合理。他又說,無論怎樣詮釋基本法,都無法得出公民提名權,若果提委會必須確認公民提名得出的候選人,就不符合基本法,就算立法會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亦難以批准。他認為,在未有具體提委會組成方案前,聚焦討論公民提名,不利於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