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若特首提名不符基本法政改原地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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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4-03-16 11:06 最後更新時間 2014-03-16 11:06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在一個討論公民提名的電視節目說,市民不應支持公民提名。政制的設定是由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所規定,若不符合憲法架構及基礎,所有做法都是違法。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把提名權給予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而不是由個別委員、公民或政黨提名。她說,若不符合這些步驟及規限,政改只會原地踏步。行政會議成員張志剛說,公民提名不合法及不必要,他認為有意參選特首人士,只要有強大的民意支持,提委會的委員也會支持。他又說,公民提名在操作上不可行,因要核實三百多萬名選民身份,工程浩大。公民黨主席余若薇指,公民提名符合普選普及而平等的原則,操作上可行,亦不應該褫奪公民的提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