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行政長官崔世安頒令,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新一屆選舉,定在今年六月二十九日舉行。按規定,行政長官選舉須在選委會選舉最少六十日後的星期日舉行,換言之,澳門第四屆行政長官選舉,最早可在八月三十一舉行。澳門新一屆選委會將由四大界別合共四百人組成,當中三百四十多人由選舉產生,合資格參選的有八百二十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