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交通運輸局原局長顏承魯,受賄超過一千萬元,早前被甘肅省高級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他不服上訴,近日被省高級法院駁回,維持原判。法院查明,顏承魯自零七年至去年擔任多項公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過千萬元人民幣及兩萬英鎊。法院去年八月開庭審理,指顏承魯的受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