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黎棟國在立法會說,截至今年一月底,消防處及屋宇署一共向老舊的綜合及住宅樓宇,發出約十三萬張消防安全指示,要求改善消防設備,當中只有兩成半遵從,未獲遵從的大約九萬八千張指示中,有約八成獲部門延期一年至五年處理。他又表示,理解個別大廈遵從指示時有限制,因此有關部門會按照實際情況,彈性處理,亦會考慮業主提出的替代方案。經民聯梁美芬關注,部分無業主立案法團的舊樓業主,大多是清貧長者,遵從消防安全指示時有心無力,因而被罰款,黎棟國說,有關部門會主動將無成立法團的個案,轉介地區的民政事務處,協調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