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在明年四月起,擴大膠袋徵費至全港十萬間零售店,以及有兼售貨品的商店,以往不徵費的平頭膠袋和不織布袋,都要徵費五毫,而街市濕貨及非密封食品,可獲豁免徵費。商戶將毋須再向政府上繳徵費及上報派發膠袋數量,但當局會加強巡查,違規商戶可被定額罰款二千元。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說,不需商戶上繳徵費,以減輕商戶及政府行政負擔及成本。多名議員原則上支持,認為可進一步減少本港膠袋使用量,希望盡快就其他產品,包括輪胎、電器等徵費。不過有議員認為,今次修訂是倒退,認為政府不再要求上繳徵費,難以評估計劃成效,亦將責任完全轉嫁商戶及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