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晚上討論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商台前節目主持人李慧玲被終止合約事件。動議的公民黨毛孟靜認為,事件影響傳媒監察政府,自我審查很可能來自政治壓力,但很難證明,因此需要調查。民主黨劉慧卿指,商台至今欠公眾一個交代,擔心最終媒體會成為只頌揚政府,缺乏多元聲音。保險界陳健波指,新聞自由與操守應掛勾,李慧玲節目言論偏頗,以偏概全,是公器私用,並不涉及新聞自由的光環。金融界吳亮星質疑,事件至今無確實證據,若隨便運用特權法這尚方寶劍,處事是否過於兒嬉。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表示,對有人將事件與商台續牌及媒體自由扯上關係,感到費解及遺憾,認為單憑感覺、臆測及無憑據的指控而跟進事件,是不切實際,最後只會浪費立法會時間及精力,做成極壞先例,既無需要,亦不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