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公布兩項主動調查報告,指其中一項有關市民向政府部門索取資料的《公開資料守則》,未有涵蓋數百間公營機構,並且沒有訂明違規的罰則。公署又調查政府的公共檔案管理及歷史檔案保存制度,發現本港沒有法律規管檔案管理,數百間公營機構沒有按檔案處守則管理檔案,政府管理電子檔案的方式亦落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