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否決以引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商台前節目主持人李慧玲被終止合約事件。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指,政府已就失實指控作嚴正澄清,議員不應無限上綱。他強調,至今商台仍未就續牌提出申請,將事件與續牌相題並論是毫無根據。

多名泛民議員認為,事件涉及新聞自由等核心價值,不能視而不見,必須跟進調查。但大部分建制派議員指,不認為事件與新聞自由有關,不能因為一個人的臆測,便動用過千萬調查事件,否則難以向納稅人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