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以35票贊成、21票反對、1票棄權,三讀通過,將長洲和坪洲的街坊代表選舉,納入法定規管架構的條例草案;至於民主黨何俊仁提出的修訂,改變目前兩個選舉採用全票制的做法,改為規定選民最多只可以投票選出相當於議席數目三分之一的候選人,就在分組點票下被否決。何俊仁表示,全票制並不利多元參與,妨礙獨立人士出選,但多名建制派議員表示,不應貿然改變現行制度。
民政事務局長曾德成表示,現行選舉的方式行之有效,亦符合民主選舉的原則,認為何俊仁的建議,只反映個人喜好,未經法案委員會仔細討論,以此改變選民已經熟悉的制度,並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