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長黃錦星在立法會動議決議案,將電動車首次登記稅豁免的期限,由今個月底,延長至一七年三月底,以繼續推動使用電動車。工黨張超雄提出修訂,將措施的失效日期,提早至二零一五年三月底。他質疑措施有漏洞,令貴價電動跑車也一併豁免首次登記稅,變相資助車主買跑車,並不符合當局推動環保的原意,他希望給政府一年時間,提出如何規限豁免電動車的措施。

不過,自由黨易志明擔心,張超雄的修訂會產生錯誤訊息,令人誤以為政府不再推動電動車,減低市民購買意慾,嚴重窒礙改善空氣質素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