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決議案,將電動車首次登記稅豁免的期限,由今個月底,延長至一七年三月底,以繼續推動使用電動車。至於工黨張超雄提出的修訂,將措施的失效日期,提早至二零一五年三月底,就被否決。張超雄質疑措施有漏洞,令貴價電動跑車也一併豁免首次登記稅,變相資助車主買跑車,並不符合當局推動環保的原意,他希望給政府一年時間,提出如何規限豁免電動車的措施。

不過,環境局長黃錦星表示,張超雄的修訂,可能令電動車製造商認為,政府推動電動車力度減少,並會窒礙車商引入電動車的意慾,當局會在三年豁免期屆滿前,按電動車發展情況和市場環境,仔細考慮是否繼續提供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