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香港電視網絡計劃提供流動電視服務,通訊事務管理局主席何沛謙 ,並無針對個別牌照營辦商,通訊局只是詮釋沿用多年的電訊條例要求,不存在搬龍門,重申港視將採用的制式,可能有超過五千住戶接收,或抵觸法例。他強調不是偏袒現有電視台,但認同科技發展很快,電訊條例及廣播條例或許變得模糊,社會未來可聚焦討論。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指,政府並無限制流動電視發展,強調不入屋可從寬,但入屋要從緊,營辦商可自由選擇制式,但要符合牌照及法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