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陳柏年涉嫌在過境巴士上霸位及打人,早前被裁定表證成立,但今早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普通襲擊罪名不成立。裁判官表示,被告的態度傲慢,對其他乘客諸多留難、火上加油,令人厭惡,今次風波的起因是被告不為他人設想,但考慮到證人的證供前後矛盾,加上當時巴士上燈光昏暗,認為證人未必目擊到一剎那的襲擊過程,因此判被告無罪,但要支付堂費。
陳柏年去年十月十一日晚,乘搭前往皇崗口岸的過境巴士,疑因一人霸佔兩個座位,與部份乘客發生爭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