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陳柏年被控在過境巴士上打人,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普通襲擊罪名不成立。但裁判官指被告態度傲慢,對其他乘客諸多留難、火上加油,令人厭惡,今次風波的起因是被告不為他人設想,一人佔兩個座位。但考慮到證人的證供前後矛盾,加上當時巴士上燈光昏暗,證人未必能目擊一剎那的襲擊過程,因此判被告無罪,但要支付堂費。
陳柏年去年十月乘搭前往皇崗口岸的過境巴士,疑因一人霸佔兩個座位,與部份乘客發生爭執。交通事業從業員協會表示,近年在公共交通工具發生的磨擦較以往增加一半,顯示市民越來越無公德心,一人霸佔兩個座位、年輕人不讓座等情況普遍,認為港鐵及巴士車廂的座位,應該加大,亦要加強宣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