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前政府檔案處處長朱福強牽頭組成的「檔案行動組」,歡迎申訴專員早前對香港公共檔案管理的調查報告,指報告明確說明有必要引入法例,規管本土公共檔案的管理和保存。
不過,「檔案行動組」認為,報告遺漏數項現時在檔案管理工作上的不足,包括檔案處主要的專業管理職位,由無相關學歷的一般職系人員擔任,另外檔案處未有為各部門提供有效的電子檔案管理及保存系統,令檔案不斷流失,以及報告未有指出《檔案法》和《資訊自由法》的唇齒關係。他們要求政府盡快制定檔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