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實施旅遊法不足半年,中央電視台揭發,再有變相零團費及強迫購物的港澳遊。拒絕購物的團友被導遊罵是窮鬼,而購買的貴價商品多數是假貨或次貨。旅遊業議會提醒內地旅客,應確定同意行程內的購物及觀光安排,才簽署合約,否則難獲旅遊法保障。旅遊事務署表示,旅遊議業會若發現內地組團社涉嫌違反旅遊法,會通報國家旅遊局及相關旅遊部門跟進。
中央電視台指,有北京居民消費購物後,獲贈聲稱近四千元的港澳遊貴賓券,只需支付二百多元導遊費,就可以包吃包住及景點門票,但到步後變成購物團。央視記者扮成遊客參加一個港澳三天團,香港的導遊明確告知每人消費額三千元,一日內先後逛珠寶手錶店、電器店、朱古力店及百貨公司。而轉到澳門後,只是參觀兩個景點及一個賭場,其餘時間都是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