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去年裁定,已完成由男變女變性手術的W小姐有權同男性結婚,平機會主席周一嶽出席本台節目時表示,政府提出的法例修訂,已可滿足終審法院的要求。但修訂提出,跨性別人士需做全整項性別重置手術,才可轉換性別,會令更多跨性別人士,未能享有婚姻權利。他相信在香港相關治療中心,以及私家醫生處理的跨性別人士個案有二千宗,其中六成至七成的人不願意做整項性別重置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