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去年裁定,完成由男變女手術的W小姐有權同男性結婚,平機會主席周一嶽出席本台節目時說,政府現時提出的婚姻條例修訂,太過硬性。他認為可以用行政手段,通過性別認同程序,亦可滿足終審法院的要求,不需完成整項變性手術。周一嶽指,在香港相關治療中心,以及私家醫生處理的跨性別人士個案有二千宗,其中六成至七成的人不願意做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由於手術相當於規定跨性別人士做絕育手術,可能違反國際上有關人權的法例。

但身兼平機會委員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認為,平機會內對於是否用行政手段代替性別重置手術,未有詳細的探討,他個人認為,單用行政手段會對社會帶來不穩定性,例如可能會影響繼承權、退休金,亦會衝擊婚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