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公務員延長退休年齡的建議,公務員事務局長鄧國威表示,未來九至十年,公務員退休人數增加,部份專業及技術職系會出現聘用問題,政府建議調整現行機制,容許部門首長有較大彈性,在不影響晉升下,讓已屆退休年齡的員工,繼續延任五年,或引入新審批準則,包括以傳承知識及經驗為理由去續聘。另外,亦推出新退休後服務合約計劃,讓符合要求及技能的非首長級公務員,出任不於屬公務員編制的臨時職位。

政府又建議將新入職公務員退休年齡,由六十歲延至六十五歲,紀律部隊所有新入職人員,不輪職級,都是五十七歲退休,通過每年評核後,可進一步推遲至六十歲退休。另外,又建議精簡非首長級公務員離職後就業規定,方便公務員退休後在外間工作,但強調首長級公務員不獲轄免。諮詢期為時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