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荊雜誌引述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饒戈平認為,如果香港遲遲不為《基本法》23條立法,可暫時把內地的《國家安全法》在香港試用。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說,根據基本法,23條立法必須由香港政府進行,沒有空間由中央將內地法律引入香港,認為講法是明顯違反基本法,相信不代表中央主流意見。公民黨梁家傑亦批評講法破壞一國兩制。社民連梁國雄認為饒戈平是為中央試水溫,呼籲泛民面對普選不應作過多妥協。
饒戈平在訪問中說,香港於2003年因爲各種原因擱置23條立法,但23條立法是香港對國家應該盡的義務,不能推卸。23條立法長時間被曲解,被污名化、被妖魔化,是基本法實施過程中需要重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