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荊雜誌引述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饒戈平認為,如果特區政府遲遲不為《基本法》23條立法,可暫時把內地的《國家安全法》在香港試用。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對饒戈平的講法感到託異,促請他再作解釋。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說,23條立法必須由香港政府進行,沒有空間由中央將內地法律引入香港,認為講法是明顯違反基本法,相信不代表中央主流意見。公民黨梁家傑亦批評講法破壞一國兩制。
保安局指,特區政府有憲制上的責任,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為維護國家的安全制訂法例,但現時特區政府重點處理民生和社會議題,未有計劃就23條立法。發言人又指,日後立法時,會充分諮詢社會各界,亦會確保法例,符合《基本法》中各項保障權利和自由的條文,以及相關的國際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