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教授饒戈平,近日引述其他內地學者指,如果香港遲遲不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可暫時把內地的《國家安全法》在香港試用。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在本台節目說,相信中央同特區政府,都不會同意將內地國家安全法律用於香港,因為有關條例過於嚴厲,亦有違一國兩制。他又說,相信這些意見,可能是在內地一些學術研討會上有人提出,但據他所知,不見有人深入研究或提出論證支持。
陳弘毅又補充說,即使二十三條在港立法,根據零三年的草案內容,香港沒有人試過干預這些罪行,有人闖入軍營或者驅趕內地旅客等行為,都毋須由二十三條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