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建議,立法規管儲值電子支付工具和零售支付系統,將網上儲值支付工具納入監管,建議日後由金管局,為發行網上儲值及支付工具的機構發牌,加強保管消費者的儲值金。
局方建議日後無牌經營屬於刑事罪行,不過單一用途或用途狹窄的支付工具可以豁免申請牌照。金管局預計在下個立法年度將草案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