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官員公開財產的內地維權律師,兼中國新公民運動發起人許志永,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早上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法庭不會開庭,只會頒下書面判詞。在法院外,保安明顯加強,有公安在大門駐守,數十架公安車及大批警員在場巡邏戒備,附近約一公里範圍街道,架起封鎖線,禁止人及車進入。
四十歲的許志永,被指在前年七月至去年三月,多次利用社會熱點話題,單獨或夥同他人組織、策劃、煽動多人在多處地點聚眾,擾亂秩序。許志永曾聯同多人上街,要求二百零五名中共中央委員公開財產,於去年七月被捕,至今年一月底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他不服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