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建議,提高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罰則,並引入遞增最高罰款制度,及每日罰款制度。去年政府共處理約11000宗有關個案,當中有24宗是檢控個案,罰款五百至一萬元。局方表示,現時有關條例最高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自1972年未有更改,阻嚇力不足,建議參考其他相關法例,包括最高罰款為二十萬的廢物處置條例等,但暫時未有確實的建議加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