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網絡紅人「秦火火」被控誹謗及尋釁滋事的案件,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審。原名秦志暉的秦火火,承認利用個人微博帳戶發佈虛假訊息,在庭上作最後陳述時,向幾名受害人致歉,指自己行為不道德、手段不光明正大,對當事人及其家人造成巨大打擊,最終面對法律責任也是咎由自取,又指自己付出了太大代價,認為網路上有一個秦火火就足夠,呼籲網民珍惜網路自由,做一個對社會有價值的人。

審判長在庭上呼籲,民眾使用網路要堅守法律底線,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及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國家利益,形容今次審訊安排媒體及微博直播內容,是為了傳遞「最大程度網路正能量」。審訊下午結束,另擇日期宣判。現年三十歲的秦火火,被指在2010年起的三年內,為提升個人知名度,在多個微博賬戶傳播三千多條謠言,包括在溫州動車追撞事故中,散布鐵道部賠償意大利籍旅客三千萬歐元的虛假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