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內地被扣留的本港社運人士楊匡,被控偷越邊境罪,明日下午在深圳市南山區法院開審。楊匡的辯護律師龐琨預計,審訊一日內會完結。楊匡認為,他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因此會在庭上作無罪抗辯,但具體上會如何抗辯,仍然要視乎明日庭上的實際情況而定。根據內地刑法,越境罪最高可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以罰款。
楊匡在去年十二月中,在回鄉證已經被沒收的情況下,到河南南陽探望剛剛流產的太太劉沙沙,之後再到廣東探訪保釣人士,十二月底在深圳被警方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