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拒絕《東方日報》創辦人馬惜珍,申請撤銷七十年代警方向他發出的逮捕令。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說,零五年時,律政司已通知馬惜珍律師,無充份證據提出起訴,今次對方亦用相關理由提出申請撤銷逮捕令,他說部份立法會議員關注律政司做法,可能因為對事件發展不清楚,重申當年在未提出任何法庭申請時,馬惜珍代表律師有與律政司接洽,律政司在溝通下知會相關資料。
袁國強又指,現時案件的刑事檢控程序未完結,不方便透露更多詳情,強調律政司有責任審視每宗案件的證據及相關證人情況,過去一段時間,刑事檢控科人員有為馬惜珍案件進行相關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