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官員公開財產的維權人士丁家喜,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早上在北京海淀區法院一審宣判,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半。同案另外三名被告,其中趙常青被判監兩年半,李蔚和張寶成分別被判入獄兩年。法院今早有二十人旁聽,丁家喜家人未有到場。法院正門與側門拉起封鎖線,數十架警車和過百警員在場戒備,有武警在法院門口駐守。

丁家喜是內地「新公民運動」的主要組織者,自2010年起積極爭取教育平權。他在前年十二月,連同許志永等人發公開信予中共總書記習近平,要求二百多名部級以上官員率先公開財產,又聯同多人走上街頭拉起橫幅,要求官員公開財產。去年四月被當局以「非法集會」為由刑事拘留,罪名再先後被改換為「尋釁滋事」及「聚眾擾亂公眾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