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二十四歲女子,前年因牙齒咬合問題,找牙醫進行牙顎骨手術,手術後數天出現腦中風,腦科醫生指,事主因為頸部左邊大動脈曾被撕裂引致腦血管栓塞,造成腦中風。事主懷疑手術出現疏忽,正申請法律援助,以找出事故原因和追究責任。事主說,手術前有簽過關於風險的文件,當中有提及中風的風險,不過,醫生無口頭解釋文件,她亦無要求醫生再作解釋。

事主說,中風後影響右邊身體的活動能力,現時右手掌打不開,走路和說話比以前慢。協助她的律師鄭家富認為,本港應設立醫療申訴專員制度,由專員協助苦主,找獨立醫生就個案作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