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法院裁定,扣押日本三井株式會社一艘二十八萬噸輪船,以賠償中國一間船公司在二次大戰時的損失。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強調,有關案件同中日戰爭賠償問題無關,只屬一宗普通商業合同糾紛,法院二零一零年八月已經作出裁判,可惜雙方當事人多次和解協商不果,法院才按原告請求,採取強制執行措施。秦剛表示,中國政府堅持及維護中日聯合聲明各項原則立場,會繼續依法保護在華投資企業的合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