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公布,前湖北副省長郭有明,嚴重違法違紀,被開除黨籍。當局立案調查後,發現郭有明道德敗壞,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賄賂。
內地傳媒早前報道,郭有明的受賄金額,數以億元計,包括收取宜昌一間房地產公司,合共一億五千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