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名中華電力公司員工,入稟勞資審裁處,向中電追討約三千萬元的休息日候召出勤補償,追討期由六年到二十多年。員工代表指,過往中電一直無為在假期或休息日候召的員工作任何津貼,雖然近期以特惠金形式作補償,但衹限計算公眾假期,在休息日的候召無獲安排。公司最新提出的建議,日後休息日候召,會以另一日放假補償,所以希望由法庭介定休息日的定義。代表估計,事件涉及中電約一千八百名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