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一名女環保主任擅自將兩份機密文件,發送給舊男同學,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37歲被告馮詠詩,早前已承認兩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被告披露資料的程度及嚴重性相對較輕微,因此同意判處社會服務令。環保署表示,要仔細研究法庭判詞,再按既定紀律程序,考慮是否對被告採取紀律行動。

被告被控分別在2010及2011年,將都會委員會及鄉郊委員會的閉門會議議程,透過署方電郵,發送給同讀碩士班,現時任職城規顧問的舊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