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晚上公布南丫海難內部調查報告的部分內容,指十七名海事處人員,過去執行有關失事船隻南丫四號的職責時,行為不當,調查小組建議對十三名在職人員,包括兩名首長級人員,採取紀律行動,考慮對當中七人展開正式紀律程序,餘下六人就給予警告。至於另外四名已退休的人員,雖然已經無法對他們採取紀律行動,但小組指,如果他們在職,亦應對他們展開紀律程序或採取簡易紀律行動。小組又指,調查過程中,發現懷疑涉及刑事罪行的問題,已經轉介警方處理。

小組又批評,海事處有很多根深蒂固、由來已久的問題;很多人員都留待下屬出現問題時才報告,而且因循舊有做法,令海事處監管本地船隻時,重重出錯,既有疏忽,亦有不足;而海事處管理層和員工之間溝通不足,當中「本地船舶安全組」的上下級從屬關係混亂,影響工作效能。小組又指,海事處備存運作記錄和行政記錄方面,都有嚴重不足之處,員工指示大多是口耳相傳,容易產生誤會,情況極不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