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議局提岀政改方案,建議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提名委員會沿用現時選委會的組成方法,由四大界別組成,人數就由一千二百人增加至一千六百人。
另外,參選人先要在提委會,各取得每個界別四十至五十名委員提名,以確保均衡參與,不會側重某一界別,然後再由提委會投票,每人可投不超過三票,選出最高票數的兩至三名參選人,以機構提名方式,讓參選人成為候選人,再讓全港市民以一人一票方式選出行政長官。被問及方案是否門檻過高,鄉議局表示,選舉是嚴肅,必須認真處理。他們又反對公民提名、政黨提名及公民推薦,認為都不符合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