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討論將原定下月到期撤銷的副廣播處長(發展)一職,延長五年任期至一九年,專門負責籌劃興建港台新廣播大樓、推出數碼聲音及數碼地面電視廣播服務的發展等工作,涉及開支為每年二百九十二萬多元。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何淑兒表示,當局會重新設計新廣播大樓,希望將成本調低,預計兩年後將再向立法會申請撥款。多名議員,包括民主黨單仲偕關注,是否應由有廣播經驗的人去出任有關職位,何淑兒回應指,有關職位的工作不涉及節目製作,主要負責統籌和領導,由政務官出任較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