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立案偵查前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涉嫌受賄案,並採取強制措施。中紀委監察部網站昨日發布消息,指李春城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他的妻子、女兒及弟弟亦有收受巨額財物及經營活動,李春城又濫用職權進行封建迷信活動,造成國家財政資金巨額損失,腐化墮落。行為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及公職,收繳違紀所得。
李春城曾擔任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委常委、四川省委常委、四川省委副書記等職務,前年十二月落馬,是十八大後首位被調查的省部級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