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科技廳副廳長王可煒因為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收繳違紀所得,交司法機關依法查處。省紀委指,王可煒在任職於廣東省科技廳高新處、廣東科學中心主任等期間,利用職務之便, 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數額巨大。
另外,中山市地稅局局長、陸豐市原市委書記楊來發,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正在接受組織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