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常委、前醫管局主席胡定旭,提出政改方案,建議提名委員會參照選舉委員會,分工商及金融界、專業界、「勞工、社會及宗教界」以及政界,頭三界别各三百人,政界七百人,合共一千六百人。公司票轉個人票。要成為行政長官參選人,需獲十分一委員提名,每名委員只提名一人,建議最終有三名候選人。
在提名候選人方面,有兩個建議。一是有三成委員反對一位參選人,而又獲得六成委員通過,參選人必須退出。餘下參選人若不超過三人,由提委會以單一議案通過,全部成為候選人。若超過三人,委員就一人一票,得票最高三人成候選人。第二個建議是提委會投票,每人最多三票投給不同參選人,得票最高三人成候選人。特首選舉方面,選民一人一票,得票獲五成以上的當選,否則最低得票者退出,再第二輪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