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灣部份海域,昨日起全面禁止捕魚及養魚,範圍位於深圳灣大橋以東二十三平方公里的特定海域,若非法捕撈,最高可判入獄三年。深圳市當局在禁漁首日,出動五艘執法船,收繳非法捕撈的漁網一萬三千多米。

漁政執法負責人指,深圳灣是重要魚蝦貝類產卵場、繁殖場,亦是候鳥遷徒、越冬的重要中轉地,但近年由於無序捕撈,深圳灣漁業資源遭受嚴重破壞,設立禁漁區,有助保護深圳灣海域生態環境及生物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