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公布,同意香港電訊建議收購CSL,但就施加條件,以防收購後大幅減少市場競爭。條件包括香港電訊承諾,要交回合共29.6兆赫的3G頻譜,而部分成對頻譜的指配期在一六年屆滿後,不能尋求續期。另外,香港電訊和CSL在五年內,不得參與任何香港的3G頻譜拍賣;三年內,要根據現有協議繼續向流動虛擬網絡營辦商,提供批發網絡接達。香港電訊亦須繼續落實與中國移動香港的現有3G網絡容量共用協議。

通訊局發言人說,意見認為有關收購相當可能導致競爭大幅減少,香港電訊並無提供充分理據證明,收購令公眾得益,因而需施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