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會就政改提出意見,指行政長官普選中,提名委員會有實質提名權,任何削弱或取代提委會憲制角色的方案,例如公民提名或政黨提名,都不符合基本法。律師會會長林新強表示,法律上沒有機制判斷何謂愛國愛港,特首須向中央政府負責是否有愛國愛港的含義,法律上亦未有寫得清楚,認為要慢慢研究,但他相信全香港的人都應該是愛國愛港。

律師會又贊成透過增加提名委員會的人數,及擴大市民參與提名委員會組成的程序,令到沒有人會在提名過程中被無理或不合法地排除或加入,使提名委員會達至有廣泛代表性的要求;又同意提委會可參照現時選舉委員會的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