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與美國今年稍後將簽訂分享信息協議,防止美國納稅人藉在香港開金融帳戶逃稅。根據協議,本港的金融機構必須向美國稅務局登記,將美國納稅人開立帳戶的資料,每年申報給美國稅務局。協議是配合美國今年七月生效的「海外賬戶稅務合規法案」,華府可以要求外國銀行,投資基金及保險公司,向美國稅務局提供任何由美國公民持有,數額超過五萬美元的賬戶資料。

未能履行要求的外國公司,在美國的投資收入會有三成被作為預扣利得稅,以及不得進入美國資本巿場。本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表示,協議向國際社會展示香港致力提高稅務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