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就當局建議設立男士三日有薪侍產假,聽取團體意見。支持立法的團體認為三天有薪侍產假太少,指公務員兩年前已享有五天全薪侍產假,認為侍產假最少要有五天,才可讓男士照顧太太和子女,又希望政府在實施有薪侍產假後,每年檢討一次。不過,商界及的士商會都擔心,實施有薪侍產假會令小企業經營困難。
當局建議修訂僱傭條例,男僱員可在子女出生前四星期,或出生後十個星期內,享有最多三日侍產假,期間可獲五分四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