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就當局建議設立男士三日有薪侍產假,聽取團體意見。支持立法的團體認為三天有薪侍產假太少,指公務員兩年前已享有五天全薪侍產假,認為侍產假最少要有五天,才可讓男士照顧太太和子女,又希望政府在實施有薪侍產假後,每年檢討一次。不過,飲食業界擔心,實施有薪侍產假令業界人手短缺問題惡化,僱主聘請替工會令經營成本上升,希望政府不要一刀切立法。

政府指,改善僱員權益時亦要平衡僱主利益,三天有薪侍產假是經勞顧會討論並達成共識,政府鼓勵僱主可為僱員提供更長的侍產假期。當局建議修訂僱傭條例,男僱員可在子女出生前四星期,或出生後十個星期內,享有最多三日侍產假,期間可獲五分之四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