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修訂僱傭條例,訂立男士三天有薪侍產假。工聯會八名代表在立法會外請願,認為三天不足夠,又不滿放假期間只能領取五分之四工資。代表建議政府在實施侍產假一年後檢討,逐步提升日數及薪酬,同公務員看齊,即是有五天侍產假及領取全薪。

代表說,希望政府今次修例,重新檢視僱傭條例內容,包括把婦女產假提升至全薪。另外,代表要求最低工資一年一檢,及盡快制訂標準工時。